本文作者:访客

赤峰一公职人员“带罪上班”5年,暴露监管“宽松软”丨中听

访客 2025-07-10 15:27:03 1
赤峰一公职人员“带罪上班”5年,暴露监管“宽松软”丨中听摘要: 评论员 邱延波古有戴罪立功,今有带罪上班。据红星新闻报道,内蒙古赤峰公职人员梁某,2012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

评论员 邱延波

古有戴罪立功,今有带罪上班。

据红星新闻报道,内蒙古赤峰公职人员梁某,2012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4月被红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按理说,公职人员犯了罪,单位得第一时间处理,停发工资、开除公职,一个都不能少。可梁某的单位呢?愣是“睁眼瞎”,让他继续上班,工资福利一点没少发,足足5年多。

2016年机构改革,梁某还跟着单位划转,名册上大大咧咧写着他的名字,工资表里照样有他的份儿。直到2018年审计部门审查,才把此事暴露。这期间,梁某的犯罪纪录被隐形,他在单位里照常打卡、领薪水,日子过得比因判刑而丢掉工作的人可舒服多了。这5年,他领了41万多元的工资。

赤峰一公职人员“带罪上班”5年,暴露监管“宽松软”丨中听

2018年6月30日,赤峰市红山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停止梁某工作;2018年8月8日,红山区纪委给予梁某开除党籍处分。

今年2月13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某返还赤峰市某预防控制中心41万余元。

法院的判罚依据是《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务员被取保候审期间,只能拿基本工资的75%作为生活费;一旦被判刑,工资待遇直接取消。梁某从2012年12月被抓到2018年8月被开除,这期间的工资,他压根儿没资格拿。

搞笑的是,梁某还觉得自己挺冤。他在法庭上振振有词:我缓刑期间照常上班,兢兢业业,凭啥不给我工资?甚至,很多网友也认为梁某毕竟实实在在干了5年,应该获得工作报酬。

这话乍听有理,可仔细一想,公职人员犯了罪,还能继续顶着公职身份领工资,这不等于变相鼓励“带罪上岗”?法律的底线在哪儿?公职人员的纪律约束在哪儿?

赤峰一公职人员“带罪上班”5年,暴露监管“宽松软”丨中听

法院判他还钱,不是“卸磨杀驴”,而是法律在纠错,维护公平。

一个被判刑的公职人员,凭啥还能继续在公职岗位上混?公职人员不是普通打工人,他们的工资来自纳税人的血汗钱,代表的是公共信任。梁某犯了罪,违反了公职人员的纪律底线,他的劳动再“兢兢业业”,也掩盖不了他不符合公职身份的事实。

梁某能“带罪上班”6年,暴露了公职人员管理制度的混乱。《公务员法》规定,公职人员犯罪应及时处分,工资按规停发。可梁某从2012年被抓到2018年被开除,公安、法院、单位、纪委,信息流转全线失守。2016年机构改革,梁某的档案无人审查;2018年才靠审计揪出问题,说明日常监管形同虚设。全国类似案例不少,近年来多地曝出公职人员“带罪上班”,根子都在制度执行的“宽松软”。

这不是梁某一个人的问题,也不仅是单位管理拉胯,而是整个公职人员管理制度的漏洞。从公安到法院到单位,这中间是信息不通还是监督不严、追责不力?

赤峰一公职人员“带罪上班”5年,暴露监管“宽松软”丨中听

41万的追回,只是“马后炮”,真正要做的是亡羊补牢,从源头堵漏洞。公职人员管理,得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档案审查、定期审计、追责体系一个不能少。不然,类似闹剧还会上演,公众的信任还会被透支。

梁某的“带罪上班”,从个人贪念到单位“摆烂”,再到制度漏洞,层层递进,活脱脱一出“公职荒诞剧”。41万的追回,是法律对公平的捍卫,也是对管理乱象的警醒。公职人员得守住纪律底线,单位得担起管理责任,制度得织密监督的网。只有这样,纳税人的钱才不会被糟蹋,公众的信任才不会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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