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一医院发布虚假广告、从非法渠道购药被罚5.6万元

西安某医院因发布虚假广告并从非法渠道购药被罚款5.6万元,经查,该医院存在违法行为,涉及虚假宣传药品效果和来源不合法等问题,此次事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就医购药,也呼吁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近日前往西安莲湖兴成医院涉嫌虚假宣传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医院无法提供“科研奖和科技进步奖”广告宣传语的相关佐证材料。现场检查时又发现,该医院中药房内存放部分无标识标签的中药饮片,医院无法提供涉案中药饮片的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进销存台账和药品检验报告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该医院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依法对上述中药饮片予以扣押。
澎湃新闻10月17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案例中获悉,经查证后,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莲湖兴成医院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该医院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6000元,对该医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处罚款50000元,并没收不合规药品。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信息显示,2025年8月13日,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接案件线索,内容为:西安莲湖兴成医院在百度网站网址发布“医院治疗采用专利技术PCT离子束免疫修复技术,外加中药熏蒸治疗。此专利技术自临床运用以来,收效良好,其特点是:门诊治疗、方便快捷......,此一疗法在2010/2011/2012年连续三年获市科研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等虚假宣传语”。
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核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宣传语的相关佐证材料,其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现场检查时又发现,在当事人中药房内存放有部分无标识标签的中药饮片,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中药饮片的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进销存台账和药品检验报告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依法对上述中药饮片予以扣押,并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西市监强制〔2025〕151号)、《询问通知书》(西市监询〔2025〕151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西市监责改〔2025〕139号)。
8月15日,执法人员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马明询问调查,其称在百度网站上发布的广告由陕西世邦畅达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制作并发布,每年支付其3000元的广告费用,并提供了服务合同及发票,当事人无法提供广告宣传语中“此一疗法在2010/2011/2012年连续三年获市科研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相关的佐证材料。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无标识标签的中药饮片情况,当事人称系2022年-2023年间,因疫情封控原因,故安排人员从药材市场采购中药饮片并送货上门,后又因当事人人员变动频繁,无法核实相关的进货渠道,也未索取留存相关的供货商资质和购进票据、记录和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2025年9月11日,因案件尚在办理中,涉案物品扣押期限已到,执法人员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予以延长扣押期限。
经查,1.当事人在网络上发布的医疗广告由陕西世邦畅达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制作并发布,当事人未经审查擅自发布上述医疗广告,又查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广告费用为3000元;2.当事人购进中药饮片时未索取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及产品批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涉案药品货值金额共计1920元。
9月26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医院违反了《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局依法对医院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广告费用3000元2倍罚款,罚款6000元;对当事人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处货值金额1倍罚款,罚款50000元,并没收不合格药品;决定罚款共计560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