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鸡蛋检出兽药残留超标,究竟该追究谁的责任

访客 2025-07-15 14:33:11 1
鸡蛋检出兽药残留超标,究竟该追究谁的责任摘要: 近期有鸡蛋被检测出兽药残留超标,引发社会关注,对于这一问题,应该追究责任方包括饲养户、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各方的责任,饲养户应合理使用兽药,遵守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近期有鸡蛋被检测出兽药残留超标,引发社会关注,对于这一问题,应该追究责任方包括饲养户、监管部门以及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各方的责任,饲养户应合理使用兽药,遵守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鸡蛋质量安全;产业链上下游各方应共同协作,确保产品质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云南玉溪市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作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引发关注,该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购进的60个“鲜鸡蛋”被检出兽药多西环素残留超标,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没收违法所得44.42元。

鸡蛋检出兽药残留超标,究竟该追究谁的责任

小学食堂购买的“鲜鸡蛋”有问题,该追究谁的责任?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应该追究学校的责任。理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由于这批“鲜鸡蛋”货值金额44.42元,因此,没收违法所得。

这貌似严把校园食品“安全关”,但目前看来,责任还需要进一步理清。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必须明晰责任,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同时,也不能把不该由学校承担的责任,推到学校身上。

“鲜鸡蛋”查出有问题,学校食堂有无责任?要分情形而定。如果学校是从合法渠道购买的,生产商、销售商注明检验合格,那学校购买这批“鲜鸡蛋”,就没有责任。其主要责任应由生产商、销售商承担。

而如果学校是从没有资质的销售方,明知没有检查合格证,或者自己去购买农家土鸡蛋,鸡蛋没有检查合格证明,则要追究学校的责任。我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并核对供货者等有关信息。

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应该说明学校采购这批“鲜鸡蛋”属于哪一类情形。如果学校是从合法渠道购买的,这一处罚存在两方面问题。

其一,学校是鸡蛋的购买方,而不是生产、销售方。虽然学校购买这批鸡蛋,是为了用于学校食堂、销售给学生,但是,学校并不直接开养鸡场,生产鸡蛋。这批鸡蛋查出兽药多西环素残留超标,应倒查追究生产、销售这批鸡蛋的养鸡场的责任。如果只追究学校的责任,而不去追查这批鲜鸡蛋是哪里生产的,可能会让更多问题鸡蛋流向市场,进入到其他学校食堂。

当然,处罚一所学校更容易,而倒查这批鸡蛋是哪里生产,都卖到了哪里,为何没有经过检验就上市,甚至进一步检查市场上售卖的其他鸡蛋,都需要花时间。要确保食品安全,就需要顺藤摸瓜,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其二,当地对学校的处罚,是“建议没收违法所得”,而实际上,是学校食堂花44.42元购买了这批“鲜鸡蛋”,44.42元“违法所得”,是这批3.87公斤共60个“鲜鸡蛋”的购买价格。因此,这不是学校的违法所得,而是生产方或销售方的违法所得。

更适当的做法是,监管部门对这批鸡蛋进行查封,并进一步排查学校是从哪里购买的,要求生产商退款,并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

监管部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是好事,但食品安全不但要抓学校这个环节,也要抓整个供应链。只有压实每个环节的责任,让每个环节尽到自身的责任,才能真正确保孩子吃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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