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再追偿50万!合计追偿163万

访客 2025-09-07 14:23:38 2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再追偿50万!合计追偿163万摘要: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引起广泛关注,当事人遭受性侵并被认定为工伤,现已决定再追偿50万,总计追偿金额达到163万,此案涉及劳动者在工作场所遭受的性侵害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的争议话题...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引起广泛关注,当事人遭受性侵并被认定为工伤,现已决定再追偿50万,总计追偿金额达到163万,此案涉及劳动者在工作场所遭受的性侵害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的争议话题,引发了社会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及工伤认定的深入讨论,这一案例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社会意义,对于完善相关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日,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崔丽丽的劳动争议案有了新进展——她于9月4日向媒体透露,此前因工伤案未决而中止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争议案已收到传票,定于9月23日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这个与她被侵害日期相隔两周年、恰好在其停工留薪期截止日(9月22日)后的开庭时间,让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再追偿50万!合计追偿163万

事件的时间线清晰可循。2023年9月22日,时任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单位指派赴杭州出差,在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兼总经理王某性侵。经历断片、应激与自我怀疑后,她于10月3日前往事发酒店调取监控、与工作人员沟通取证,还原部分细节后识破王某谎言并报警。2024年4月2日,法院审理认定王某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然而,维权之路并未随着刑事判决的生效而结束。2024年4月18日,崔丽丽所在公司以“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将其强制开除。同年12月3日,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明确该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公司对此不服,于2025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24日,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113万元。这一结果让该案成为国内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案件,但公司方仍不认可,提出上诉。5月,工伤认定案再次开庭,庭审中王某出具的笔录未对结果产生影响;7月16日,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8月11日,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工伤案《行政判决书》正式生效。此前因工伤案未决而中止的劳动争议案,也随之由崔丽丽申请重启,最终确定9月23日开庭。此次庭审中,崔丽丽除原有诉求外,新增了8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约50万元的主张。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再追偿50万!合计追偿163万

案件进展披露后,网友们展开了理性讨论。有网友聚焦案件的突破性意义:“之前总觉得职场性侵只是刑事或民事范畴,这起案例明确了工伤认定的可能性,相当于给职场女性多了一层法律保障,打破了‘性侵是个人私事’的误区。”也有网友关注企业责任问题:“公司不仅不保护员工,反而在员工受害后以‘旷工’为由开除,仲裁和法院的判决算是给这种推诿责任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企业不能把员工当‘工具人’,职场保护机制必须落地。”

针对案件中的程序细节,部分网友提出看法:“从报警到刑事判决,再到工伤认定、劳动仲裁、行政诉讼,前前后后快两年,能坚持下来真的不容易,这也反映出这类维权的复杂性,希望后续执行能顺利,别让受害者再耗心力。”还有网友结合崔丽丽的诉求表示:“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受害者应得的,毕竟性侵对她的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了巨大影响,公司不能因为上诉就拖延支付,法律该有的惩戒和补偿要到位。”

也有网友从职场女性处境出发留言:“权力不对等确实是职场性侵的一大诱因,尤其是上下级之间,员工往往担心丢工作而不敢反抗。崔丽丽的坚持给了其他女性勇气,证明遭遇侵害后站出来维权不是耻辱,沉默只会纵容施暴者。”另有部分网友理性提醒:“虽然这个案例开了好头,但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细化规定,比如明确职场性侵认定工伤的具体标准、简化维权流程,让更多受害者能高效维权,而不是靠个人长时间坚持。”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再追偿50万!合计追偿163万

客观来看,崔丽丽的案件不仅是个人的维权之战,更推动了公众对职场性侵法律界定的认知升级。其坚持维权的行为,既为同类受害者提供了参考,也倒逼社会关注企业职场保护机制的完善。期待此次庭审能给出公正判决,让受害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同时进一步夯实职场女性的维权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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