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用“幽灵订单”套政府补贴,这种“薅羊毛”方式违法!

访客 2025-11-06 14:11:10 2
用“幽灵订单”套政府补贴,这种“薅羊毛”方式违法!摘要: 有人利用“幽灵订单”骗取政府补贴,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薅羊毛”的方式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政府应该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宣...
有人利用“幽灵订单”骗取政府补贴,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这种“薅羊毛”的方式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政府应该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生活中,很多消费者会合理利用政府或平台推出的补贴政策获取一定的消费优惠,这在餐饮消费领域尤为常见。消费者使用这类优惠券的过程中,商家获得了更多客流量,也是补贴规则的获益者。但如果商家通过虚构订单又虚假核销的方式,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套取政府或平台的消费券补贴,这种“薅羊毛”行为离犯罪有多远?

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是上海着力推动家庭式、场景式和体验式餐饮消费,引导消费者到店消费、集聚人气、活跃氛围的一项举措。以2025“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为例,折扣优惠力度分别为满300元减90元、满500元减180元、满1000元减400元。而按照规则,对于参与该活动的商户,在消费者核销消费券后,实付金额与消费券面额一并按原路径清算,入账时间不变,不会影响营业额。

用“幽灵订单”套政府补贴,这种“薅羊毛”方式违法!

本是扶持商户、惠及民生的一桩好事,却被少数有心之人利用,把政府补贴变成了“薅羊毛”、谋私利的工具。不久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就对一起餐饮店员工合伙虚假核销800余张“乐品上海”消费券的诈骗案提起公诉,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马烨雯介绍,经最终确认,许某等人骗取补贴款共计24万余元。

马烨雯介绍,我们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中,从区域经理到店长,再到门店员工,都有通过从自己抢购消费券再到从二手平台购买消费券的方式,在自己的门店凑够相应的消费金额后虚假下单的行为。它使得这些消费券并没有真正进入到消费交易的领域,只是为了套现,原本应该促进消费的这些款项最终流入了个人的口袋里。

用“幽灵订单”套政府补贴,这种“薅羊毛”方式违法!

根据正常的消费券使用流程,消费者在店内用餐后结账,用POS机扫描其付款码即可自动抵扣。而虚假核销,则是先虚构一笔“客户用餐订单”,再由店长、主管或前台通知后厨不出餐,直接使用消费券结账,也就是说,餐饮店在不承担运营成本的前提下“空手套白狼”拿到了政府补贴。消费券被使用次日,涉案财务人员从公司账户中转出这笔钱,再由店长分发给使用消费券的员工,通过这一操作方式,除去自行垫付的消费款项,每人每单可获利125-150元不等。

9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等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在法院审理期间,4名被告人均已全额退赔赃款。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马烨雯进一步解释,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侵犯的是国家财产所有权。

用“幽灵订单”套政府补贴,这种“薅羊毛”方式违法!

马烨雯介绍,在开庭的时候,所有的被告人也提及,他们觉得这就是一种“薅羊毛”的行为,但是在某种情况下,“薅羊毛”其实也是一种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是否进行了一个真实的交易。如果同样的门店员工,在获得了消费券之后,在自己的门店进行了实际消费,一样点餐、一样出餐、一样享用这一餐,是不构成犯罪的;但如果利用餐饮店参与活动的资格进行虚假交易、事后套现,就构成了诈骗,因为诈骗的主旨就是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利益。而从社会危害来讲,国家发放这些消费券的目的是拉动经济,它是要切切实实吸引消费者消费,而不是以某种方式给予个人或企业一些私下弥补。

除了政府补贴,近年来,消费券发放热潮也席卷了各大电商平台。某电商平台推出线下商家套餐补贴活动,消费者购买特定套餐可享补贴优惠,差价由平台承担。曾某经营的餐饮店参与该补贴活动,一段时间后他发现了平台“漏洞”——核销虚假消费的订单既能零成本套取平台补贴,还能刷高销量数据,可谓“一举两得”。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厅长周伟敏介绍,自2023年9月起,曾某让员工和熟人购买本店套餐,直接核销而不实际消费,以此来骗取平台补贴。

周伟敏介绍,曾某小规模“刷单”未被平台发现后,逐渐发展到雇佣“黄牛”大规模“刷单”,短短几个月骗得20余万元。2024年10月,电商平台通过数据监控发现异常交易并报警,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交易事实的方法骗取平台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综合考虑曾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对电商平台进行退赔并获得谅解,且预缴罚金,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相较骗取本应作用于真实消费环境的财政资金,薅平台补贴的“羊毛”亦是触犯法律的诈骗行为。周伟敏表示,电商平台设立的补贴资金,是平台为促进真实消费、惠及消费者而投入的合法财产,其所有权归属明确。本案中,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网络交易订单、伪造交易完成等手段,刻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平台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发放补贴,此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周伟敏特别提示,即使单笔欺诈行为所涉金额较小,同样构成民事欺诈,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累计金额达到诈骗罪的法定入罪标准,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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