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收妻子情夫 2.5 万补偿款被判敲诈勒索罪;父亲付钱求谅解,儿子后改判无罪,如今索要还钱已开庭

2021年3月,因当场捉奸后收妻子情夫刘某某25000元“补偿费”,淄博男子路某某被法院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刑期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4年10月,持续申诉的路某某被改判无罪。此前,为寻求谅解,路某某的父亲路先生曾给付刘某某25000元。法院改判后,路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刘某某,要求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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