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河南一地市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

访客 2025-08-26 14:46:03 2
河南一地市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摘要: 河南某地市正在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旨在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将加强对电动车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同时加...
河南某地市正在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旨在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将加强对电动车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公共交通的合法性和秩序,此举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河南一地市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

记者从许昌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许昌市公安局、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利用二、三、四轮电动(摩托、轻便摩托)车等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个人或组织。

二、整治范围

许昌市中心城区包括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建成区。治理重点在中心城区胖东来商超,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站点广场,主要医院,游园、广场、公园周边区域和道路。

三、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期间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2025年10月8日之后进入常态化治理。四、整治措施

(一)交通运输部门对查实的非法营运行为,依据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暂扣车辆、依法处罚;对逾期未处理的暂扣车辆,按规定公告后依法集中处理处置。

(二)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未投保交强险等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对非法营运活动中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以及延伸涉及的扰乱公共秩序、违法非法上访闹事等其他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如暴力抗法、寻衅滋事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车辆处理流程

被查扣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需在收到处理通知后30日内,携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购置凭证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执法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车辆依法处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许昌市公安局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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