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民杀害村支书案二审开庭,凶犯曾准备杀掉其他村干部,原因曝出

关于村民杀害村支书案的二审开庭,凶犯意图行凶的动机已经曝光,据悉,凶犯曾计划杀掉其他村干部,最终导致了村支书的死亡,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具体细节尚待查明,村民杀害村支书案二审开庭,凶犯意图行凶涉及其他村干部,案件正在审理中,引起社会关注。
一场始于征地补偿款咨询的冲突,最终以生命凋零收尾;一次一审死刑判决的争议,让基层沟通与极端犯罪的议题持续发酵。2025年8月20日下午3时30分,广东普宁市“村民杀害村支书案”在揭阳中院迎来了二审庭审,这起发生在2024年7月的血案,从案发时的街头震惊到一审宣判后的舆论讨论,始终缠绕着“诉求如何表达”与“底线如何守住”的核心追问。
时间回到2024年7月25日,马栅村的“菜鸟驿站”本是村民取件的日常场所,却在当天13时许变成了悲剧现场。据当地村民回忆及普宁市公安局后续通报,54岁的村民黄某欢当天到驿站取快递时,与时任马栅村支书黄某其偶遇——此前一小时,黄某欢刚从村委会离开,彼时他正为两件事奔波:前一天刚去世的87岁父亲黄某生,社保卡里没查到征地补偿款,同时他还需要开具证明注销父亲户口,可村委会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答复。见到黄某其后,黄某欢再次提起这两个诉求,得到的回应却是“找村委会文书处理”,这个答案在他看来,成了“刻意推托、故意刁难”。
情绪失控的黄某欢没有再多争辩,转身走向自己的电动车,从座位下的储物箱里摸出一把提前备好的单刃尖刀,快步追进驿站。面对黄某其双手护颈的本能躲避,黄某欢仍持续朝对方颈部捅刺,致其当场倒地。快递站工作人员许某某见状上前阻拦,肩部被尖刀划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即便黄某其已挣扎着躲向驿站门口,黄某欢依旧没有停手,又上前朝其右肋部、左大腿等部位补刺,直至被赶来的村民合力按倒控制。最终,黄某其因右季肋区创伤导致肝脏破裂大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黄某欢的妹妹向外界透露了一个细节:事发前一天,他们的父亲刚因病离世,哥哥黄某欢一直在忙着操持后事,25日上午出门时还说“去村委会办点事”,家人从没想过会发生这样的极端事件。而据黄某欢儿子的证言,父亲只有小学文化,2024年4月前还在做室内铺木地板的临时工,后来因为爷爷奶奶相继重病,不得不放下工作专心照顾——奶奶尿毒症恶化需要长期透析,父亲又年迈体弱,家庭经济本就拮据,照顾老人后更是几乎断了收入来源。
黄某欢到案后,对行凶动机的供述始终围绕“征地补偿款”与“村干部推诿”。
他在笔录中提到,当天去村委会找黄某其未果,向其他工作人员索要黄某其联系方式时,没人愿意提供;偶遇黄某其后,对方不仅不帮忙解决问题,还把责任推给文书,“我就是想拿土地赔偿金给父母治病,可跑了好几次都碰壁,心里又急又气”。不过,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却呈现了补偿款分配的另一个维度:2022年,马栅村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制定了《流沙南街道马栅村(经联社)征地保留资金分配工作方案》,明确将征地补偿款以“为16周岁至59周岁村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形式分配,方案及对应的补贴名册均进行了公开公示。黄某欢的父亲黄某生2022年时已83岁,超出了方案规定的年龄范围,因此未纳入分配名单;而黄某欢一家6口(包括他本人、妻子、儿子等)均已按规定获得了相应补偿款,不存在“漏发”情况。
事实上,黄某欢对征地款的不满并非临时爆发。一审判决书显示,从2020年7月到2023年11月,他曾4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2020年9月,当地街道办事处曾针对他的信访给出回复:厦深铁路普宁站周边征地的1596.1万元补偿款,因涉及的是村集体土地,已作为集体收入用于村民年终福利、代缴医保、7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生活费等开支,不存在村干部侵吞的情况。但这些回复似乎并未缓解黄某欢的疑虑,矛盾逐渐积累。
2025年2月,该案一审在揭阳中院开庭,“村干部是否存在过错”成为庭辩核心。黄某欢的辩护人提出,黄某其及部分马栅村干部存在明显过错,这种过错是案件发生的直接诱因,应当对黄某欢从轻处罚。但一审法院驳回了这一意见,理由是“征地补偿款发放经村委讨论决定并公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村干部侵吞款项,或对黄某欢存在报复、刁难行为”,同时指出本案并非普通邻里纠纷,而是黄某欢对补偿事宜不满引发的极端犯罪。
法院还查明了一个关键细节:黄某欢的行凶并非临时起意。他供述称,2023年底就产生了杀害黄某其等村干部的想法,2024年2月6日还曾准备杀害另一名村干部,只是因时机不成熟未能实施——这意味着他主观上早有报复心理,杀人存在明确预谋。此外,法院认为,黄某欢在公共场合当众行凶,手段残忍,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尽管他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系初犯偶犯,且取得了受伤快递员许某某的谅解,但庭审中毫无悔罪表现,也未对黄某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或取得对方谅解,这些从轻情节不足以抵消其犯罪的严重程度。
2025年3月31日,揭阳中院一审宣判:黄某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黄某其家属此前提出的157万余元索赔请求因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法院最终判决黄某欢赔偿丧葬费等共计69726元。一审判决后,黄某欢及辩护人不服,提起上诉,这才有了8月20日的二审开庭。
老胡觉得:从本质上看,这起案件是“诉求表达失当”与“极端犯罪”碰撞的悲剧。一方面,征地补偿款分配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公示程序,法律层面无明显瑕疵;另一方面,村干部沟通中的敷衍感、黄某欢多次信访未缓解的积怨,再加上家庭困境的催化,最终让矛盾突破了理性底线。法律对死刑的判决,是对生命权的敬畏,也是对极端犯罪的震慑;而更值得深思的是,基层治理中如何让政策解读更细致、诉求渠道更通畅,如何让困境者看到合法求助的希望——唯有打通这些“堵点”,才能减少类似“因小事积怨、因积怨犯罪”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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